“坐牢就坐牢!”还能咋滴,我不就是喝了点酒吗?陈某的一时冲动,给他带来的,可不仅仅是牢狱之灾……
近日,湖南衡阳,凌晨00:37分许。
(相关资料图)
酒后的陈某,开车路遇交警查酒驾,为逃避处罚,面对交警的停车要求,陈某不仅不理睬,反而猛踩油门冲进一条小巷子。
撞毁了巷口的栏杆,撞进了一家副食店,造成店主受伤,之后逃进一处地下停车场,又刮蹭了两辆小轿车。
此时,陈某已无路可走,正准备弃车逃跑,被赶来的交警抓获。此时,陈某还在叫嚣:“坐牢就坐牢!”
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188mg/100ml。经抽血检验,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.65mg/100ml。
经鉴定,其逃跑过程中撞毁商铺、剐蹭车辆等造成的损失达5万多元。
【法海说法】
难道真的是酒壮怂人胆吗?醉驾入刑已经10多年的时间了,每年因为醉驾被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罚的人数以万计。陈某还做出如此冲动之事,并且如此之嚣张,真不知道谁给他的这个勇气!
陈某以为,只是可能只是坐牢而已,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而且,醉驾最多也就判处6个月罢了,可是陈某忽视了一点,除了坐牢之外,他还需要承担其他的一些责任。
接下来,我们就来梳理一下陈某面临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1.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
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,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/100ml的,即构成危险驾驶罪,需要判处1~6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。
在醉驾入刑之初,几乎所有的醉驾都会被判处实刑。近些年来有一些松动,对于犯罪情节较轻,酒精含量较低的,可以判处缓刑,判处免刑,乃至免于起诉。
但是在《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二条中特别明确,对于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mg/100ml的,要予以从重处罚。
由于陈某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200,那么他是肯定会被判处实刑的,而且拘役时间最短也不会低于两个月。
2.驾驶证将被吊销,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
这是一种行政处罚,是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进行的处罚,也是给这些酒驾的人的一个警示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的规定: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免于刑事处罚、或者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情况下,驾驶证一样也是会被吊销的。
3.需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
在逃跑的过程中,陈某撞伤了他人,造成了他人的财物损失。
如果是正常行驶,由于过失造成上述后果的话,那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,但是由于陈某存在醉驾的行为,那么上述责任保险公司是拒赔的。
即便在交强险的范围内,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了。垫付之后,也是可以向陈某进行追偿的。
也就是说,这5万多元的财产损失,以及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,都需要由陈某来最终承担。
4.比较幸运的是,陈某尚未构成其他犯罪
如果在交警拦截的时候,陈某非但不停车,反而故意冲撞交警,那就涉嫌袭警罪了。
根据刑法第277条第5款的规定,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而且,对于袭警罪和危险驾驶罪是需要数罪并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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